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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nyen 發表於 2012-12-11 06:03 AM

涉動物用偽禁藥 可處無期徒刑

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行政院「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」,違法刑責重至無期徒刑。農委會防檢局表示,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的行政院「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」,主要是加重製造、輸入、販售及使用動物用偽禁藥刑責。防檢局說明,審查通過的草案加重諸多刑責,且新增因此致人於死及重傷的刑責,盼藉重罪遏止製造、輸入、販售及使用動物用偽禁藥,並增致死刑責最重為無期徒刑。主要修正內容還包含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禁藥者,不分是涉及不得申請登記使用或是未登記而不得使用的藥品,一旦製造或輸入,刑責一律加重為1年以上、7年以下,得併科新台幣450萬元罰金。上述修正內容比現行未登記使用卻製造輸入的6個月以上、5年以下刑責,及罰金250萬元重許多。同時新增因上述行為致人(含農民及消費者等)於死,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,處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另分裝、販賣、運送、寄藏、牙保(仲介)、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儲藏動物用偽禁藥,處 6個月以上、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。比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450萬元以下罰金為重。並新增因上述行為致人於死,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,處1年以上、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再者,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劣藥者,處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。分裝、販賣、運送、寄送、牙保、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動物用劣藥者,處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。又養殖業者若使用動物用偽禁藥也加重罰金,從現行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,提高為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;而且會公布業者名稱、地址、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等個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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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234yyywegr 發表於 2012-12-16 05:07 PM

用禁藥會害死可憐的動物太可憐了這樣對待寵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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